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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產業消息】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商全聯會︰建物分開計價 盼半年宣導期	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9-09-29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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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	 對於消保會通過未來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及公設等三部分須分開計價,建築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,若依照成本定價,事實 上地下室的建造成本更是樓上建物營造成本的一.五倍,不過只要產權可以登記清楚,分別定價的價格也是交由買賣雙方決定。若政府確定實施日期,也希望政府給 公會半年的宣導期,讓公會可以與各地方的建築公會宣導。
  王光祥說,目前全台每年新屋交易約有十五萬餘戶,中古屋交易約二十餘萬戶,但全台住宅戶數達到七五○萬戶,他贊成將陽台、雨遮等附屬建物及公設等產權登記清楚,否則附屬建物與公設沒有產權,未來在使用上將會造成許多爭議。
 
  〔記 者王亮勻/台北報導〕 	
			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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