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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「台中厝」出爐!中市《宜居建築設施設置辦法》鼓勵垂直綠化及鄰里空間
 


中國時報/盧金足


繼「宜蘭厝」、「高雄厝」之後,「台中厝」也成功催生!台中市府發布《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》,鼓勵增設垂直綠化及鄰里空間,建立新的綠建築基準,減少都市熱島效應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紀吉川表示,建築構造如水泥盒子,綠化後讓建築有生命力,為花園城市增加美學景觀,開發商響應,也盼第二階段擴大到低樓層及小面積的建築空間。


為打造有特色及生態理念的城市發展模式,市府發布《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》,透過提供免計算容積樓地板或建築物高度等獎勵措施,鼓勵開發商及建築師設計垂直綠化設施、雙層遮陽牆體、植生牆體、複層式露台、鄰里設施等設施。


都發局指出,經由政策引導將綠化植栽引入市民居家空間,增進鄰里關係與互動,逐步提升整體居住環境品質,打造宜居城市。


市府參考新加坡花園城市的概念,訂定《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》,鼓勵起造人設置「垂直綠化」及「垂直鄰里空間」兩大類的宜居建築設施。


其中,包括以立體綠化、跳島概念設計的垂直綠化設施、雙層遮陽牆體及植生牆體,或是可增加建築物整體造型或提供遮陽節能效果的造形遮陽牆板,可供住戶集會、休閒、綠化及交誼等複層式露台也列入獎勵的範圍。


該辦法也要求起造人,需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納回饋金,其中六成提供後續建築社區宜居建築設施的管理維護使用,四成做為宜居建築研究發展、特色景觀綠能發展補助、都市發展及行政管理費用。


紀吉川表示,建築物綠化從垂直、立面到地面,將建築物經綠化變成一座都市的森林,美化市容,綠化獲市府鼓勵法案相挺,為宜居城市邁向一大步。